根据太仓教育事业的发展,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的保障工作,经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联席会议批准,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。
	一、招聘岗位:
	 
	
		
			
				
					序号
			
			
				
					单位
			
			
				
					人数
			
			
				
					岗位
			
			
				
					简章链接
			
		
		
			
				
					1
			
			
				
					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
			
			
				
					1
			
			
				
					校医1名
			
			
				
					http:/gzx.tcrc.com.cngzx_admin/upload/month_2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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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2
			
			
				
					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
			
			
				
					2
			
			
				
					校医1名,财务助理员1名
			
	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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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3
			
			
				
					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
			
			
				
					2
			
			
				
					校医2名
			
	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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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4
			
			
				
					太仓市沙溪实验中学
			
			
				
					1
			
			
				
					校医1名
			
			
				
					http:/gzx.tcrc.com.cngzx_admin/upload/month_2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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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5
			
			
				
					太仓市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
			
			
				
					1
			
			
				
					财务助理员1名
			
			
				
					http://www.tcedu.com.cn/col/col33642/index.html
			
		
		
			
				
					6
			
			
				
					太仓市艺术幼教中心
			
			
				
					1
			
			
				
					保健教师1名
			
			
				
					http:/gzx.tcrc.com.cngzx_admin/upload/month_2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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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总计
			
			
				
					8
			
			
				
					 
			
			
				
					 
			
		
	
	 
	二、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	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;
	2.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事务处理能力和应对压力的心理素质;
	3.能服从组织安排;
	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相关学校、单位微信公众号或网页查看。
	三、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:
	详见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信息。
	四、录用及待遇:
	被录用人员的管理根据《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》(太委办[2018]69号)文件实施,统一采用人事代理用工方式。试用期二个月,经考核合格者,正式予以聘用,并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试用期内若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,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。薪资待遇参照《太仓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意见(试行)》太人社[2018]47号)文件执行。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。
	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。